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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点带背【合同编】考点 要约与承诺★★进入阅读模式
2021-08-06 13:38:11|来源:中公法考
考点 要约与承诺★★
1要约的内容,见下表.
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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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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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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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对话方式作出,了解生效
②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到达主义
采用数据电文的生效时间,进入特定系统或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入其任意系统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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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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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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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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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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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达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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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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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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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阻止要约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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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撤销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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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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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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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拒绝: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撤销: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期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
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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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内容,见下表.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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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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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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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
①对话——当场作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非对话——合理期限作出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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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承诺迟发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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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要约人逾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
(2)期内发出要约,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
性质上——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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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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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通常情形能到达,但是因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
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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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点提示
合同的订立是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历年考查:
2014年/卷三/5题.2012年/卷三/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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