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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点带背合同编】考点 要约与承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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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13:38:11|来源:中公法考

考点  要约与承诺★★

1要约的内容,见下表.

要约

内容

生效

以对话方式作出,了解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到达主义

采用数据电文的生效时间,进入特定系统或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入其任意系统即生效

撤回

概念

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时间

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销

概念

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阻止要约承诺的行为

不得撤销的要约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失效

拒绝: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撤销: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期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

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2承诺的内容,见下表.

承诺

内容

承诺期限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

对话——当场作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非对话——合理期限作出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逾期承诺迟发迟到

(1)受要约人逾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

(2)期内发出要约,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

性质上——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承诺有效

迟到承诺

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通常情形能到达,但是因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

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

易错点提示  

合同的订立是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历年考查:

2014年/卷三/5题.2012年/卷三/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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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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