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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不得为未备案应用程序网址:

信息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关于地理应用程序)备案工作,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应用程序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应用程序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应用程序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应用程序依法进行处置。

通知》明确提出,应用程序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应用程序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孙蓟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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