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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挖掘机!

清晨,当人们还在睡梦中,警车上的警灯已经开始闪烁,执行法官们已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随着一声令下,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实施大队的7名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往被执行人挖掘机所停放的阿拉善左旗某地,目的地距离临河200多公里。

这次扣押行动源起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李某欠申请执行人张某34万元及利息,并抵押了被执行人自有的ZX270型挖掘机,申请人张某多次催要欠款,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申请人张某苦苦寻找,终于在阿拉善左旗找到了被执行人的挖掘机,并迅速联系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强制实施大队当即决定组织警力,部署扣押挖掘机工作。

10月13日9时许,执行干警们赶到了被执行人名下挖掘机停放的地点,他们一边向周围群众打听车主的情况,一边依靠申请人提供的挖掘机发票核对了被执行人的挖掘机型号,确定了该挖掘机就是被执行人李某的。当时挖掘机正在作业中,挖掘机驾驶员阻挡执行干警将涉案挖掘机扣押、拖回法院。执行法官一边向司机说明此次扣压行动是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边告知阻拦依法执行需要承担的责任与后果。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对挖掘机驾驶员采取管控措施,最终成功将涉案挖掘机扣押、拖运回临河区法院。

近期,被执行人正在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解决该案,如被执行人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该涉案挖掘机不涉及其他纠纷的情况下,区法院将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以实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与干警们每天都在和老赖”斗智斗勇,看似单调不起眼的工作,背后却有着无数法官干警们日夜兼程的辛苦。2020年截止10月,我院执行局强制实施大队已强制搬迁32户,拘留被执行人47人,出警210余次,扣车21辆,共挽回当事人财产损失共计2300余万元。

(美元)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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