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规矩才有定力,守规矩才不乱方寸。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其中,增强纪律定力就是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铁规矩”作为日常习惯和行动遵循。
定力是一种抗拒诱惑的能力,有定力就能自律、自控、笃定,行稳致远。纪律定力就是始终坚守纪律规矩,面对诱惑,时刻能自律自控,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有了纪律定力,党员干部就能时时用党章党规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坚守纪律底线。许多革命先辈和优秀党员干部躬身垂范,始终用行动保持纪律定力,深得人民敬仰。从周恩来“拒进家门”到朱德“十数年实无一钱”;从“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到“草鞋书记”杨善洲坚持“公车不私用”;从“铁人”王进喜“公家的东西一分也不能沾”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柴生芳公车里不能有“土特产”……他们都把纪律烙印在心上,养成纪律自觉的良好习惯,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榜样。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毛泽东同志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纪党规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极端重要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就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增强纪律意识,时刻绷紧遵规守纪之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提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增强纪律定力,党员干部要学纪知纪,心生敬畏。《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于此,党员干部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学习重点聚焦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一条一条把各项纪律规定搞清楚,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弄明白,全面准确知晓并掌握纪律的边界,做到学深学透学牢,才能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拧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总开关”,切实守住纪律底线,把稳作风航向。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还需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作为基层党组织,要专门组织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培训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等集中学习研讨,或者在各类培训班里加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的课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 增强纪律定力,党员干部要明纪守纪,不越底线。纪律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是“生命线”,于党员干部来说是“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对照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在学思践悟中严格执行、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的引领,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习惯在新的风气中生活,习惯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习惯凡事讲规矩守纪律,正确处理治身和治心、信任和监督、原则和感情、高标准和守底线等方面的关系,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超越纪律底线,确保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因为人无法客观地认识自己,所以需要有规矩、准绳确立衡量的标准。正因为有了党纪党规,党员干部才能形成自我认知。比纪律约束更重要的是内在的自律自控,在党纪学习过程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内化于心增定力、外化于行知敬畏、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作者系中共象州县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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