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反应:计算机软件不是数学

2008年10月30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关于Bilski,它处理了一个对软件专利的严重打击基本上消除了商业方法专利 总之,尽管如果业务流程使用新的、不明显的和有形的计算机系统,仍有获得专利的空间,但保护必须集中在使用总体架构的有形计算机系统上,而不是过程。我写了很多关于联邦巡回法院的决定,以及它的智慧,或缺乏智慧。我欠了大约一个月的债格罗克劳对一些关于我的观点和信仰的深思熟虑的评论的回应,所以事不宜迟,我会尽力解释我的想法和我希望看到的进展。这将需要一系列帖子,因此此帖子将作为第1部分。

我曾说过计算机软件与数学不一样,我受到了很多批评,我简直无法摆脱这一点。然而,当我阅读了Groklaw收到的评论后,我不确定我的批评者和我在这个立场上是否有人会相信的那么大的分歧。丹尼尔·贝林森(Daniel Berinson)发表了一个特别有帮助的评论,他拥有物理学博士学位和电气工程学位,但同时也是一名程序员。丹尼尔引用论数学与程序设计的相互作用作者:E.W.Dijkstra。以下是Dijkstra的几句话:

  • “为了使论点易于管理,我们需要格外小心: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在编程中,数学优雅并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奢侈,而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 程序员将数学技术应用于一个具有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潜力的环境中;这种情况使他在方法上非常、非常清楚自己采取的步骤、引入的符号等
  • “他比普通数学家更关心这个论点的有效性,比普通数学者更关心他论点的数学优雅。”

我同意所有这些,不认为Dijkstra所说的与我所说的或我所相信的相矛盾。我认为我和批评者之间的分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专利法看待数学的方式,这显然与许多计算机程序员看待数学的方法大不相同。

不可能辩称软件代码不受数学影响,因为它确实如此。我认为Dijkstra关于“程序员应用数学技术”的解释是完全正确的。尽管如此,事实上,使用数学技术并不意味着软件就是数学。根据美国专利法,你不能获得涵盖数学方程式或自然法则的专利。你当然可以用数学方程和自然法则作为构建块,来创造一些新的、不明显的、可以申请专利的东西。因此,即使软件使用数学方程式,也不会禁止根据真实和正确的美国专利法授予软件专利。

定义在发明中使用数学方程式的能力的主要例子是美国最高法院在钻石诉迪尔发明人声称在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操作成型机的方法。发明人声称,他们的方法确保了物品在印刷机中保留适当的时间。专利审查员驳回了这些专利要求,因为他们认为该专利要求引用了一个数学方程式。专利局的上诉委员会确认了审查员的意见,但随后海关和专利上诉法院(联邦巡回法院的前身)裁定,这些索赔并非针对数学算法,而是针对改进的橡胶制品成型工艺。最高法院同意CCPA的意见,并裁定这些主张并非试图为数学公式申请专利,而是涵盖了使用数学公式的工业过程。因此,在橡胶固化过程的监测阶段,数学计算正在进行,这并不意味着数学方程被从公共领域删除。其他人可以使用数学方程和计算,而不是作为受保护的工业过程的一部分,从而得到正确成型和固化的橡胶。现在,最高法院在Diamond v.Diehr一案中的裁决可能会冒犯一些人,但这一裁决已经确立,并且符合美国专利法,因此,对于法律讨论来说,这需要作为起点。

回到一般的软件问题上,计算机程序员使用的逻辑当然是数学性质的,但这与说程序员创建的代码是数学算法大不相同。现在我在这里泛泛而谈,但我试图解决的是,是否所有计算机软件都应被视为不可专利的主题。我认为完全没有理由认为所有软件都是不可专利的主题,因为说软件代码等同于数学方程式或数学算法是完全不正确的。使用相同的逻辑结构当然是明智的,并且符合编程的最佳实践标准,但在核心计算机软件的指导下。代码是以数学逻辑为基础编写的一系列指令。在专利领域,这并不意味着也不意味着软件专利等同于数学专利。这仅仅意味着指令是用受数学影响很大的语言和格式编写的。

在我继续之前,重要的是也许要陈述显而易见的事实。应该考虑软件这一事实可授予专利的客体想像力丝毫没有得出软件应该获得专利的结论。不幸的是,专利法不必要地混淆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即一项发明是否应该通过拥有结论(即专利)和五项专利性要求(即可申请专利的主题)对不同的概念使用令人困惑的相似标签。一项发明是可申请专利的标的物这一事实仅意味着,如果该发明有用、新颖、不明显,并且描述得足够具体,能够满足美国专利法律和规则的要求,那么该发明就有可能获得专利。因此,可申请专利的主题调查是一个门槛调查,而不是专利将要或应该发布的结论。

不可否认,程序员使用的逻辑与数学家使用的逻辑相似。得出结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逻辑意味着软件代码是数学的,这是一大步。数学对程序员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可能仅仅与工作流有关。数学教我们如何通过以可预测和可追踪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步骤来管理问题。通过采用相同类型的深思熟虑、循序渐进的方法来编写代码,程序员可以管理代码的编写片段,并将所有内容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结构,从而提供所需的功能。众所周知,第一次尝试失败的概率几乎是100%,所以数学影响最有用的地方是在调试过程中。通过遵循从数学中学习的规则和过程,调试过程变得易于管理。

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利用从数学中学到的经验教训会、可能或应该使软件无法获得专利。如果你把这种逻辑发挥到极致,你就绝对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申请专利的,我怀疑这是一些人的目标,但肯定不是所有人的目标。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数学是几乎一切事物的支柱。事实上,一切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解释。如果你把数学和物理结合起来,几乎没有任何机械、电气或化学现象是无法用描述性的方式解释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机械、电气和化学发明不应该申请专利?

同样,我们知道实验室中有已知的调查和研究过程。实验的进行和记忆是通过使用计算机程序员使用的相同的数学逻辑。为了使发现可信,它必须是可复制的,因此需要对控制、环境和过程进行定义,以便其他人可以参与相同的过程来验证结果。这个过程也是非常机械的,在很大程度上受数学逻辑和过程的影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任何创造科学过程的东西都不应该获得专利,因为所使用的逻辑是数学的逻辑?

数学是科学的脊梁和发明的脊梁。如果我们愿意说,与计算机相关的过程是不可申请专利的,因为它们采用了数学结构和逻辑,那么这条界线在哪里?在专利背景下,我们不能也不关心发明人用于实现发明的基本信息和逻辑。如果我们这样做了,那么绝对不会有任何东西获得专利,因为可以创建的一切都是以前存在的元素和步骤的组合。相反,我们关注的是科学成果。输出是否足够新且不明显,值得申请专利?

我倾向于认为,软件所呈现的真正问题不是它是否应该获得专利,而是与授予专利相关的专利术语。无论出于何种意图和目的,美国专利都可以从专利申请的原始提交日期起持续20年,尽管我们知道,大多数专利不会持续那么长时间,因为它们由于未能支付维护费而更早进入公共领域。然而,对于一项可能有效使用寿命为2年的发明来说,20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除此之外,在计算机技术领域,您平均要等待30.8个月才能收到专利局对您的申请的任何实质性答复,平均要等待42.4个月才能最终解决申请。这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漫长等待,20年是一个无法接受的长时间给予保护。在我看来,我们需要停止关注软件是否应该获得专利,并决定让它一劳永逸地获得专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想办法将发明人等待的时间缩短到可接受的长度,并放弃一刀切的专利条款。如果我们真的想按照宪法的目的造福社会,我们需要鼓励而不是阻止提交专利申请,并在合理但有限的时间内承认权利。将计算机相关的应用程序在专利局搁置3.5年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而承认一项最多有5年生命周期的技术拥有20年的权利对社会也没有好处。


关于作者

尤金·奎因。
IPWatchdog,Inc.总裁兼创始人。
美国专利代理人(注册号44294)

罗格斯大学电气工程学士
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法学博士
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给我发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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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是美国专利律师、法律教授和IPWatchdog.com网站.他教书专利律师审查课程是联合发明家协会董事会成员。《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财经》以及世界各地的各种其他报纸和杂志都引用了吉恩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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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到目前为止的评论。

  • [WorBlux的阿凡达]
    WorBlux公司
    2012年11月17日09:50 pm

    “让我详细阐述一下上述内容。我们如何定义机器在专利中的起始位置和终止位置?”

    对于Jason的所有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权利要求和专利的语言。苹果的一些专利仅仅是关于“移动平台”或“触摸屏设备”的,而mp3专利是关于实际算法的,因此这些权利要求延伸到对mp3格式进行编码或解码的任何设备。

  • [杰森的阿凡达]
    杰森
    2012年11月16日07:20 pm

    所有这些论点的最大问题是,软件既可以直接还原为数学,也可以直接还原成由“机器”运行的过程。它正好位于用于区分合法专利和非专利的区域的中间。所讨论的机器也与曾经发明的通用(图灵完成)机器相似。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软件专利实际上试图申请专利的是什么?我从上面的阅读中了解到,最终的结果是一台可以申请专利的“机器”。在我看来,对这个想法的任何解释最终都是毫无用处的,因为创建另一个最终得到相同结果的“机器”是愚蠢而容易的。

    让我详细阐述一下上述内容。我们如何定义机器在专利中的起点和终点?是编译器生成的机器代码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如果我使用不同的编译器为我的计算机生成不同的机器代码来执行相同的算法,这是否仍然是侵权行为?也许是任何一台使用相同指令集的机器。如果我为ARM计算机编译与x86相同的软件,它仍然适用吗?用x64代替x86怎么样?好的,那么也许机器可以包括软件编写的语言标准?很明显,我可以用另一种语言编写算法。它是否包括任何可以在图灵整机上运行的实现?因此,我可以生成一台机器,除了所提供的算法之外什么都不做,这不会违反专利,但运行该算法的通用机器会是什么?如果一台机器能够处理一个类型化的lambda演算,并且能够执行相同的过程,那该怎么办?它不再是图灵完成的。这没有多大意义。如果我在图灵机中实现那台机器呢?在我看来,将专利定义为涵盖“机器”似乎使围绕专利的工作变得容易。

    好吧,那么如果我们根据实现的算法定义专利呢?无论你是计算机科学家还是软件工程师,最终的结果都可以直接归结为数学。软件工程师生成算法的过程并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问题是他们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否可以申请专利。

    版权已经涵盖了实际的文本文件,因此没有必要为这些文件申请专利。

    我认为,软件只是为了获得合理的专利而具有延展性和可复制性。生成的任何终端“机器”都可以通过任意数量的中间过程进行转换,这样新的“机器”就不同了,但会以相同的初始起点发出相同的基本结果。我可以接受这样的论点,即软件是机器执行某个过程的一组指令,但出于争论和好奇,你声称哪组指令/过程应该获得专利?专利法实际上定义了哪一组专利?将数学过程、软件语言、机器指令集或机器代码/位抽象到各种硬件组件?

  • [WorBlux的阿凡达]
    WorBlux公司
    2012年9月5日10:50 pm

    “这就是我认为反软件专利人士忽略或拒绝接受的一点。过程现在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主题,而且一直都是。软件只是一个过程,因此它应该像1790年以来的其他过程一样获得专利。”

    不,不是每个其他过程。算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计算过程,它对符号表示进行操作,并根据一组简单的形式规则进行。现在存在的每一个软件都是以这种方式运行的。实际的实现仍然很奇怪,其中给定一个特定的任意数作为计算机上机器循环算法的输入,这导致机器循环模拟其他一些算法。

    它只是将输入输入到数学过程中,以便模拟其他数学过程。

    毛里·马科维茨
    “…

    现在考虑一下MP3进程。它接受一个声音并将其转换为一种非常不同的格式,允许用户将其重新转换为原始声音的传真。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认为这不应该提供与冷冻干燥机完全相同的保护。

    如果有足够的钱,我可以建造一台类似于分析引擎的机器来执行MP3处理…

    …。

    这也意味着MP3这一革命性的系统可以申请专利。我认为应该如此。

    …”

    MP3进程对声音进行符号化再现。(零和一)并将其转换为声音的不同符号表示。它不涉及声音的转换。它是符号按照特定规则的转换,没有智能代理的干预。也就是数学,特别是lambda微积分。

    将声音转换为符号的过程是众所周知的。振幅的采样是以特定的间隔进行的,并转换成一个数字(在不同的设备中,其表示形式不同,但含义相同)。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机制并不都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能会出现轻微症状。反之亦然。

    分析引擎实际上是一台图灵完备的计算机。计算机是运行和指令循环的机器,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就可以计算和计算函数,并且函数所需的内存不会超过机器的可用内存。

    如果您的机器是通过算法进行的,或者根据设置的规则操作符号数据(mp3转换过程就是其中之一),则该过程不可申请专利。所有软件功能实际上都是符号数据操作的结果,对于这个过程,可以用lambda演算的符号构造精确的功能副本。这就是为什么根据现行法律,软件不应被授予专利。

    不,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发明了一些新的方法,或者机械地存储symoblic数据,或者更好的链接来操作它,那么这是可以申请专利的。机器指令集或的部件一直获得专利,没有特别的争议

  • [保罗·约翰逊的阿凡达]
    保罗·约翰逊
    2011年5月12日下午06:38

    基因,

    对不起,我实际上是想避免涉及到新奇的问题,但我担心我表达得不好。让我们暂时放下那个。

    根据我的外行对法律的理解,第一步是确定案件事实,第二步是将法律适用于这些事实。我建议我们以同样的方式进行。

    在数学证明的支持下,任何算法(即操作信息的有限步骤序列)都可以在Lambda微积分中表示为数学公式,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你接受这个事实吗?

    保罗。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11年5月12日上午10:21

    保罗-

    还有一些想法…

    你说:“比尔斯基的专利被发现是不可专利的主题,因为唯一新颖的元素是一个数学公式,这与State Street的决定相反。或者你认为有什么法律原则可以认为State Stree和Bilski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这根本不是在比尔斯基举行的。无论是联邦巡回法院还是最高法院都没有涉及到新颖性问题。专利标的是案件的内容,这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新颖完全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我说那些想对专利提出异议的人真的需要了解专利法。你从根本上误解了比尔斯基,认为这与一个从未争论过、从未向任何法院通报过、也从未被任何法院解决过的问题有关。

    最高法院似乎非常明确地希望确保道富的发明仍然可以获得专利。他们只是不喜欢使用的测试。现在的测试是机器或转换。如果工艺与机器密不可分,则该工艺满足符合专利资格的主题阈值。这就是为什么软件确实可以申请专利的原因。

    你的文章和回复表明你只是不了解专利法。我也质疑你是否真正理解什么是软件的基础。软件不是一组代码、数学表达式或分离算法。软件是指导机器执行任务的一组指令。这在美国一直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我也质疑你是否真的在争论软件是否应该被视为符合专利资格。你对新颖性问题的过度关注表明,你的问题在于授予非新软件的专利。这当然是一个合理的关注点,但在考虑一类发明是否表达了符合专利资格的主题时,这一点毫不相关。

    -基因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11年5月12日上午10:14

    保罗-

    你说你想就围绕软件专利的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然后你想忽视法律,法律如何解释方法主张,以及软件的本质是什么。你从软件可以用数学方程表示的前提开始,因此不可以申请专利。然而,这个前提是有缺陷的。它不仅在现实中存在缺陷,而且根本不是法律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因此,如果你想进行法律辩论,那么让我们进行法律辩论。你需要停止在法律问题上无视法律。

    然而,只要你解决或减少120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我很高兴与你进行辩论。当然,我们都知道你不能这样做,这本身就证明了我是对的,而你是错的。

    -基因

  • [保罗·约翰逊的阿凡达]
    保罗·约翰逊
    2011年5月11日下午05:27

    你的论点似乎忽视了我论点的基本观点,而只是重复软件不是数学,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让我们一次拿一个。首先是软件与数学的问题:你会不同意以下任何一种说法吗?

    他说:兰姆达微积分是数学的一部分。

    2:兰姆达微积分中的公式是一个数学公式。

    3:兰姆达微积分中的公式不是可申请专利的主题。

    4:因此,任何可以简化为兰姆达微积分公式的假定发明都不属于可申请专利的主题。

    5:公式“x=(-b+/-sqrt(b^2-4ac))/2a”不是可申请专利的主题。

    6:如果键盘和显示装置已经众所周知,则以下权利要求描述了非专利主题:“用户使用键盘装置输入‘a’、‘b’和‘c’值的机器,然后显示通过应用公式“x=(-b+/-sqrt(b^2-4ac))/2a”找到的‘x’的两个值”

    7:如果输入和显示步骤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然后,以下权利要求描述了非专利标的物:“在步骤1中,用户输入值‘A’、‘b’和‘c’,在步骤2中,值‘b’被平方,在步骤3中,值“A”和‘c”被乘以,结果被乘以4,在步骤4中,步骤3的结果从步骤2的结果中减去,在步骤5中,取步骤4结果的平方根,在步骤6中,将步骤5的结果加到值“b”的负数上,并从中减去,得到两个结果,然后在步骤7中,将这两个结果除以值“a”的两倍,并且在步骤8中,将从步骤7得到的数字显示给用户。”

    你会问,“数学方程式”是否会侵犯120年专利中的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抛开你对公式和方程之间的区别的明显困惑不谈,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这些主张可以重新表述为数学公式。你忽视了我对这一点的论证,认为它只是“用不同的语言表达过程步骤”,而这样做你忽略了全部要点;我使用的语言是兰姆达微积分的一个版本,兰姆达演算中的公式是数学的一部分。对于任何计算机科学家来说,这当然都是微不足道的,但这只是因为我们都知道,阿隆佐·丘奇证明了任何处理信息的方法都可以简化为兰姆达微积分中的一个公式。

    当你要求一个数字时,你犯了一般外行的错误,认为数学只与数值有关。拓扑学、几何学、集合论和谓词演算都是与数字无关的数学分支的例子。当然,任何形式的信息都可以简化为数字;这个论点本身只不过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一系列数字。因此,如果你坚持数学只与数字有关(任何专业数学家都会觉得这是一种侮辱性的论点),那么我可以向你展示120号专利的“列表”和“表格”是如何被编码为数字的,从而将我的公式转换为数字。但结果会很不令人满意。

    (顺便说一句,库尔特·戈德尔确实将数学公式表示为数字,作为他不可判定性证明的一部分。图灵在他的论文“关于可计算数字”中也这样做了如果计算机科学真的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就像你之前所说的那样,那么你应该发现这两篇论文都读得很轻松,你也可能会发现它们很有启发性)。

    至于法律情况,根据我的理解,是State Street的决定创造了“公式+有用的应用=发明”的概念。然而,最高法院在Bilski案中明确表示,他们不支持State Street中的任何内容,同时规定了一套不同的原则,用来判断商业方法和其他信息处理方法的可专利性。由于比尔斯基是一个新的法律,很少有判例法遵循,所以在我看来,关于这一点的法律根本没有解决。Bilski的专利被认定为非专利主题,因为唯一新颖的元素是数学公式,这与State Street的决定背道而驰。或者你认为有什么法律原则可以使道富银行和比尔斯基银行的决定都被认为是正确的吗?

    120号专利中的权利要求并不是用数学公式表达的(注意,不是方程)。然而,这并不重要,因为它们可以简化为数学公式。否则,你必须找出上述陈述5、6和7之间的差异。

    最后,我只想指出,当逻辑上证明软件不是数学的一种形式时,一些律师如此迫切地想要证明软件不是一种数学形式,而数学证明的全部重量是100%相反的,这是非常奇怪的。你想写多少就写多少,但只要你坚持错误的观点,这是你理论的前提,你就没有希望。这并不是说律师们的解释被置若罔闻,而是一些律师认为他们比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更了解数学和计算机科学。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11年5月11日上午09:36

    保罗-

    这并不是说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的解释在专利界被误解了。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认为他们比专利律师更了解专利法。

    你声称所有的软件在比尔斯基之后都无法获得专利。这根本不是真的。专利局颁发软件专利,软件专利在法庭上得到支持,因此,无论你或其他人是否认为软件不应该获得专利,都无关紧要。即使在比尔斯基之后,软件也可以获得专利。

    一个数学方程式是不可申请专利的,但我相信你会意识到5893120专利中的权利要求不是数学方程式。本发明涉及一种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几乎不是一个数学方程。所以每个人都能看到我们在谈论什么,下面是权利要求1:

    “1.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该系统包括:

    链表,用于存储并提供对存储在系统的存储器中的记录的访问,至少一些记录自动过期,记录搜索装置利用搜索关键字来访问链表,记录搜索装置包括当访问链接列表时,用于识别和从链接列表中删除至少一些过期记录的装置,以及利用记录搜索装置访问链接列表的装置,同时,删除链接列表中至少一些过期的记录。”

    现在很明显,这不是一个任何愿意客观的人都无法获得的数学方程式。如果它是一个数学方程,它将是可解的,但它不是。你把它翻译成数学表达式的努力只是试图用不同的语言表达过程步骤,仅此而已。你不能说权利要求1等于任何特定的数字,如果它是一个数学方程,你当然可以这样做,或者至少你可以减少权利要求1,你也不能这样做,同时保持所有的过程步骤和相同的含义。

    我怀疑你会同意上述明确正确的说法,所以请允许我问你这个问题。数学方程式会侵犯该专利中的任何权利要求吗?如果一个数学方程不会侵犯权利,那么索赔不能是或涵盖一个数学公式。答案是一个响亮的否定,对此我百分之百肯定。我怎么知道?除了显而易见的(即,声明定义的是步骤,而不是数学),如果一个数学方程会侵犯,那么根据101或112或两者都是无效的,因为它会使Bilski机器或转换测试失败。很明显,软件并没有抢占数学方程式的所有使用。充其量,软件在特定的场景中会优先使用特定的功能。您可能不喜欢这种区别,但这是法律规定的区别。

    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未能理解的是软件的基本功能,当你想到它时,这真的很令人担忧。计算机程序员怎么可能无法理解软件的功能呢?软件创建一组操作机器的指令;完成任务的过程。至少自1790年以来,方法和工艺已获得专利。

    我不怀疑计算机程序员同意你的观点,但当法律界、专利局和法官在法律问题上与你意见不同时,你真的应该问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计算机程序员喜欢复制代码,不喜欢他们必须尊重专利这一事实。他们觉得自己有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他们觉得自己很特别,认为适用于所有其他企业的法律不应该适用于他们。除此之外,美国政府甚至认为计算机程序员没有必要的科学培训来成为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

    最后,我只想指出,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如此迫切地想要证明软件是不可专利的,而这是一个法律结论,法律推理的全部权重是100%对立的,这是非常奇怪的。你想写多少就写多少,只要你坚持错误的观点,那是你理论的前提,你就没有希望了。如果你想影响法律辩论的结果,你必须了解法律,它是如何解释的,它是如何在系统内应用和运作的。但软件问题至少目前已经得到了决定性的决定,我认为这是一项真正的学术研究。

    -基因

  • [保罗·约翰逊的阿凡达]
    保罗·约翰逊
    2011年5月11日上午08:12

    基因,

    我在我的博客上解决了软件与数学的这个问题,在博客中,我将专利简化为Lambda Calculus中的一组数学公式。在Bilski案中,最高法院表示,一种简化为数学公式的方法不是可申请专利的主题。因此,从逻辑上讲,5893120号专利的权利要求实际上不是可申请专利的主题。你同意吗?

    许多计算机程序员似乎都同意我的观点,但我还没有从另一方的任何人那里看到任何有说服力的东西。

    您可以在上找到相关帖子网址:http://paulspontifications.blogspot.com/

  • [匿名阿凡达]
    匿名
    2009年8月15日01:54 am

    但计算机程序是数学。

    数学函数可以申请专利吗?数学函数是从一组输入到一组输出的映射。计算机程序是一样的:它接受输入并产生一些输出。计算机程序是一个数学表达式。数学表达式也是过程。它们以非常特殊的方式进行评估,有时只有一种方法来评估数学表达式。程序只是只能用一种方法计算的数学表达式。这就是为什么它们似乎能够作为“过程”获得专利

    另外,你会在哪里划清数学函数和程序之间的界线?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整个范围都有。考虑Mathcad。这是一个软件,在这个软件中,你可以用普通的数学符号输入数学表达式,然后对它们进行求值。Mathematica与之类似,只是表达式都是文本。从那里你可以进入Maple、SML、C、Assembly,最后进入binary(可能有一些编程语言可以放在我遗漏的语言之间)。

    您可能会认为Mathcad和Mathematica无法编译为本机代码,但是什么阻止我编写这样的编译器呢?如果我为“Mathcad”语言(又称数学符号)编写了一个编译器,我可以为麦克斯韦方程申请专利吗?

    您可能会认为,这些不允许我实现传统编程语言可以实现的许多东西。例如gui。但还有其他问题。带有gui的程序是唯一可以申请专利的程序吗?还有什么阻止我在其中实现这些功能?OCaml具有OpenGL绑定。为什么不将OpenGL添加到Mathcad中?

    这就是区别数学和程序的问题所在。他们是一样的。学习编程语言理论/类型理论,你会发现程序只是不同符号的数学表达式。那么,你如何区分它们呢?

  • [匿名阿凡达]
    匿名
    2009年8月15日上午01:51

    就你关于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的陈述而言。

    我不会嘲笑学习各种形式的工程所需的困难。然而,将工程的困难与理解微积分的困难进行认真的比较是荒谬的,并且暗示着(尽管我不能肯定)你真的不了解数学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它被认为是困难的。许多人错误地将各种形式的应用微积分视为数学的顶峰。看起来你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因此决定数学与工程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这是因为应用微积分是微不足道的,即使是以各种形式。微积分只是算术的高级形式。为了解决微积分问题,人们只需要记住所涉及的方法。从单变量微积分到偏微分方程都是如此。这里不涉及“思想”,只涉及记忆方法的应用。

    事实上,这就是许多数学专业学生嘲笑工程学的原因。对他们来说,这些领域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记忆和应用。你需要知道的最高级数学是微积分(事实上,这是微不足道的),除非你学习物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高级的数学。

    继续学习更高级的数学。考虑一门实际分析或复杂分析课程。这是数学专业的微积分版本。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拓扑学、集合论、数论、代数结构、组合学、图论、范畴论(有些人认为理论计算机科学就是数学)等。基本上,属于离散数学范畴的东西。这些被认为是“真正的”数学。

    他们之所以被认为更难,是因为他们要求你进行推理,而不是死记硬背。它们完全基于定理的证明。为了对数学有一个扎实的理解,人们需要能够从公理中推理,从而形成一个关于为什么一个陈述是正确的坚实的逻辑论证。在该领域的最高水平上,这涉及到证明定理,即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没有人能够根据当时已知的真理推理出真理。将自己的智慧与整个人类和人类历史相抗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正如你所说的,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的理解不够严谨,不足以成为一名律师,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花时间去记住定律。我不是律师,所以你可以纠正我这一点,但当一个人是律师时,必须进行的推理形式将涉及到对听众/读者理解的内容以及他们认为“常识”的内容进行大量假设。这样,他们可以被视为“模糊的”,而不是数学家意义上的“严格的”。在数学中,所有定理都是从一组基本公理中证明的。读者的知识或常识无法假设。即使是像“2>1”这样的东西也必须被证明(或作为公理,但它通常是被证明的)。

    一些数学家可能会认为这是个人的观点,但我认为计算机科学至少和数学一样严谨。计算机科学的理论方面要求其算法作为定理被证明是正确的。计算机科学(编程)的应用方面需要高度严格,因为计算机没有可以假定的“常识”。编写一个正确的程序所需的严格程度(当然,我假设你正在尝试编写一个正确的程序)类似于自动定理证明器所能产生的证明的严格程度。

    这就是为什么当你说“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在技术上不够严格,不足以保证作为专利律师或代理人获得许可……”时,我必须不同意你的观点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8月15日12:57 am

    对不起,匿名。[电子邮件保护]不是可接受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你的想法和信念太不安全,以至于无法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那么我选择不允许你发帖。

    -基因

  • [德鲁的阿凡达]
    德鲁
    2009年7月10日10:07 pm

    好吧,首先我要陈述一个假设,我认为每个参与的人都已经做出了这个假设,所以很明显:我将特别提到美国专利法(向任何非美国人道歉,为自己而战!)。

    话虽如此,我能想到的FOR代码可获得专利的最佳论据可能源于将其纳入“过程”的定义:标题35第二部分第10章§100(b)-“过程”一词是指过程、艺术或方法,包括已知过程、机器、制造、物质组成的新用途,或材料”以及提供的后续保护。特别是整个“已知机器的新用途”部分。既然这是反对我观点的最好理由,机器代码作为可申请专利的材料是不可侵犯的,那么我将重点关注这一点,如果你基于另一个理由不同意,我想听听。

    我认为机器代码不能被视为“新用途”,因为这种用途是从一开始就被设计到机器中的。
    也就是说,使用探测器和灯泡来确定是否有东西穿过灯光路径(例如激光防盗报警器)将被视为寻找灯泡的“新用途”。然而;把设计用来读取机器代码的东西描述成正在读取不同的机器代码是没有意义的。这就好比试图为酒精、生物柴油或蜡烛蜡申请专利,将其作为汽油发动机的潜在燃料,因为它们会燃烧。发动机的目的是专门燃烧你放进去的东西,如果它足够易燃,发动机就会继续旋转。简单地计算出其他东西被烧毁是不可申请专利的,因为这违反了可申请专利性的条件之一,特别是§103(a)——“如果发明在发明时对具有该主题所属领域普通技能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可能无法获得专利。”

    即便如此,您也可以保留对二进制指令集是否适用于专利法的怀疑。你可以说它们并不明显。现在,理所当然;编写能够产生预期效果的代码需要付出大量努力,由于编写、调试等工作需要大量的工时,最终结果可能被认为“不太明显”。所以,让我们说,你仍然不确信,坚持自己的方式,需要更多的理由来确信。
    §103(b)(2)(b)尽管有第154条的规定,根据第(1)款就工艺发布的专利,如果该物质的组成在另一专利中主张,则应设定在与该其他专利相同的日期到期。
    -和-
    §154(a)(2)……如果申请包含对本编第120、121或365(c)节项下较早提交的申请的具体引用,则自最早提交此类申请的日期起计算。

    将此扩展到机器代码的“过程”,这意味着所有代码都可以在x86体系结构(目前市场上最流行的芯片设计的基础)上运行,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扩展都可以申请专利,但仅限于已经过了20年的原始x86设计的到期日。但即便如此,更进一步,从70年代开始,减少的指令集已经存在了20多年了。然而,不知何故,使用一套根据其自身性质引用早期专利的指令集意味着你可以在新的二十年内获得新的可申请专利的材料?
    从我的角度来看,每次代码获得专利时,它都会重新获得一小部分公共领域的专利。我认为这是最让我感到厌烦的,做某事的方法有限,如果你和我都想找到一条通往我们共同目的地的道路,那就是属于公众的自由开放的牧场,为什么你要突然转身,在唯一的桥上架设围栏,这样你就可以开始收费?
    然而,尽管如此,我对专利法的解释显然不被SCOTUS所认同,所以我想这真的是一个没有意义的观点。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7月10日07:04 pm

    德鲁-

    你真的很了解这里的情况。当你说:“但是专利不应该延伸到用不同语言编写的源代码,也不应该得到类似的结果”时,我确实不同意你的观点?为什么不呢?

    根据美国专利法,我上面引用的并不是一个真实和正确的法律声明。无论使用何种语言,软件专利都将涵盖新工艺。专利并不保护源代码,而是保护步骤,有时这些步骤必须与可识别的硬件绑定(尤其是现在)。版权保护源代码本身。

    在处理可申请专利的主题时,重点关注什么是新的或不明显的是不合适的。我欣然同意,许多软件不应该获得专利,因为它要么不是新的,要么是显而易见的。关于可申请专利的主题的问题,这仅仅是一个门槛调查,是这样的吗?如果发明是有用的、新的和不明显的,那么它是可以获得专利的创新类型吗?在美国,我们几乎普遍认为,如果某件东西有用、新颖、不明显,那么它就可以申请专利,这意味着它体现了可申请专利的主题。

    我也同意目标代码本质上是数学的。它是二进制的,甚至翻译成二进制代码的过程也是数学的。然而,指导步骤的过程并不是专利所保护的。

    我很想再沿着这条链走一段。我认为可以有很多见解。

    -基因

  • [德鲁的阿凡达]
    德鲁
    2009年7月10日下午06:32

    在我看来,关于计算机代码是否是数学的不同意见,并不是源代码是什么,而是源代码的意图是什么。虽然一个人可以合理地论证,直接从编译程序读取的源代码读起来像一组指令,而不是数学。事实上,编译程序将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作为指令读取的源代码转换为我们不容易读取但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机器代码(二进制)。源代码实际上是速记机器代码。
    打嗝是;由处理器处理的机器代码是数学。从字面上看,这与使用算盘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规模要大得多。源代码实际上只是一种方式,让人们将他们的主要想法转换为计算机处理器可以理解的大量数学。

    为编译语言申请专利合理吗?当然,为什么不呢?你找到了一种新的方法,将易懂的思想转化为大量的数学。为源代码申请专利合理吗?可以说,一个新的过程就是一个新过程……但该专利不应延伸到用不同语言编写的源代码,也不应覆盖类似的结果。将一段源代码的专利扩展到我机器上运行的翻译机器代码是否合理?不可以。如果机器代码可以通过源代码的代理获得专利,那么就所有意图和目的而言,没有理由认为我无法对一系列计算机进行编程,以填写每个二进制表达式的专利申请,这些二进制表达式从0开始,一直到无穷大。当然,前100万亿左右的申请因现有技术而被拒绝,但在某种程度上,我会申请机器代码的专利,到那时为止,这些机器代码还没有被任何计算机表达出来。假设我能支付申请费,从那时起,我将拥有每一段源代码的目的和手段。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7月10日下午05:47

    莫利-

    你说:“我想不出一个人会认为工程学比数学更难。”

    在读了你写的东西后,我不可能认真对待。每个人都知道工程学比数学难得多,当你拒绝承认显而易见的事实时,我会质疑你的议程。为什么你会做出如此明显且可证明是错误的陈述?

    你所说的“实用微积分背景”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真的知道数学工程师需要多少级别吗?请允许我代表电气工程师发言,我可以非常权威地进行讨论。我们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学习微积分,既不实用也不实用,只是纯粹的直接微积分。然后我们学习2年高等数学。你看,如果没有严格的微积分训练,你就不可能理解电磁场。如果没有3个完整学期的4学时微积分,你就无法理解电气工程的基本原理。然后,电气工程系需要教授高级工程数学,因为数学系没有提供适当的培训,只能选择理论。静力学、动力学、数字信号处理等更多的课程,只有在你接受了比数学专业学生要求的更严格的数学训练之后,你才能希望理解。就图论而言,你不会是认真的吧?如果不学习,每个电气工程师都很难应付这样的课程。经过我们的数学和应用数学训练,这真的很直观。

    当你说工科学生被数学专业的学生嘲笑时,你是100%正确的。这种情况无处不在。作为一名数学专业的学生,看到工程专业的学生来上课,学习他们苦苦挣扎的Ace课程,这真是令人沮丧,他们几乎没有学习。

    我很想认识一个数学不及格而进入工程学的人。相反的情况非常普遍,但我们都知道,没有人会在数学方面不及格,也不会在任何工程学科中取得成功。原因是我们学习了更多的数学,我们也学会了如何应用数学来解决问题。如果你不能做前者,你就永远不会做后者。

    就Knuth而言,我不在乎他是谁,也不在乎他说什么。当你错了,你就错了。有趣的是,没有一个反对我的人能够自己提出任何观点,而只是引用别人的观点。如果有什么能说明这一点的话。

    有一个原因是计算机科学没有被视为成为专利代理人或律师的合适背景。在专利局做错事的所有事情中,他们做对的一件压倒性的事情是,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在技术上不够严格,不足以保证作为专利律师或代理人与科学家和工程师合作定义和保护他们的创新。

    我不反对你质疑我的陈述的有效性。这就是世界运转的动力。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的观点和信仰……即使我们在这里有点争吵。

    -基因

  • 【毛里·马科维茨的阿凡达】
    毛里·马科维茨
    2009年7月10日12:44 pm

    现在说到手头的事情:我完全同意软件“不是数学”。我是一名专业的程序员。我认为上述说法完全似是而非。一张海报建议,程序中的一个输入错误以某种方式证明了计算机程序是形式化的数学,但没有注意到明显可以申请专利的对应项,即在机器中放置了错误的部分。

    在上面的帖子中,我找不到一个令人信服的论点,那就是无论如何都让我相信计算机程序的内在力量——这才是最重要的——是“做数学”,就像机械织布机的意图是“做齿轮”一样。重要的是输入和输出,而不是表达式。如果我用新零件更换机器中的所有零件,专利法显然认为这是“同一件事”。如果我用不同语言的相同代码替换程序中的每一行代码,我认为这是类似的。从CS的角度来看,关于该问题的1和0的争论可能很有趣,但与法律_的_内容的交集似乎为零,这在知识产权法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考虑一下咖啡的冷冻干燥过程。它把热咖啡变成粉末,然后再把它变成热咖啡的复制品。这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因为它具有变革性。

    现在考虑一下MP3进程。它将声音转换成一种非常不同的格式,从而可以将其重新转换为原始声音的传真。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认为这不应该提供与冷冻干燥机完全相同的保护。

    如果有足够的钱,我可以建造一台类似于分析引擎的机器来执行MP3处理。如果我把一个齿轮换成晶体管,那会造一台新机器吗?不,专利法对此很清楚,这是编码在机制中的想法,而不是机制的细节。如果我把所有的齿轮都换成晶体管,这行吗?没有。但如果我用计算机中运行的程序替换其中一个晶体管,那会突然改变解释吗?

    整个推理过程似乎似是而非。从硬件接入的CS角度来看,这可能是有意义的,但就法律的意图而言,这似乎毫无意义。

    只有吉恩甚至试图了解法律实际上试图实现的目标,并想出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法律正试图保护新的变革性概念,以便珍惜它们。显然,现代应用程序已经失控,需要修复。问题是如何做到这一点。Gene建议要求软件专利更加详细,并减少时间限制。另一个建议是彻底消除它们,但我认为这就像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扔掉一样。

    我认为现代法律挑战显示了摆脱当前困境的另一条途径。一个关键的测试是“转变”,就像咖啡的变化一样。由于20世纪70年代的几个案例,该测试没有被应用。这些案例表明,软件确实会改变某些东西,即使它不是物理的。似乎发生的情况是,专利审查员只是跳过了许多申请的测试。最近的判例法规定,您确实需要应用测试,而且正如预期的那样,内部转换不起作用。

    因此,这意味着亚马逊的One-Click可能无法获得专利,因为它不会改变任何东西。这是一个新的、新颖的测试,但并不是革命性的,显然不是。

    这也意味着MP3这一革命性的系统可以申请专利。我相信这是应该的。

    因此,在我们放弃一切并返回蒙古包之前,每个人都需要坐下来决定这项测试的应用是否符合您的要求:阻止您认为是伪造的专利。所以,列出一份你认为明显是伪造的专利清单,并应用这个测试。在我的案例中,我对专利5443036进行了测试。现在应用于您的宠物箱。

    莫利

  • 【毛里·马科维茨的阿凡达】
    毛里·马科维茨
    2009年7月10日12:03 pm

    >事实是,当学生无法在工程课程中学习时,他们就会放弃工程
    >作为一个专业,学习更容易的东西,比如数学。

    作为在这两个领域都有一定经验的人,我想不出哪个人会认为工程学比数学更难。恰恰相反;工科学生在“真实”课程中受到学生的广泛嘲笑。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但你的这种说法与我的经验背道而驰,我敢打赌大多数大学学生都是这样。

    >我们会参加400级以上的数学课程,然后出现,再也不学习,最后获得A

    一般来说,工程系提供自己的数学课程,大大简化了这些课程,旨在为实用科学提供实用数学教育。许多人甚至出于同样的原因提供自己的CS课程。如果这就是你所指的,我不觉得你的经历太令人惊讶,我相信我也可以这样做(而且我数学很差)。

    但是如果你声称EE中的“每个人”都可以选修真正的数学教学大纲中的四年级高级课程,比如拓扑学或图论,并且有实际的微积分背景,那么我不得不得出结论,你只是在胡乱地编造这句话。毕竟,您还注意到:

    >我也不在乎唐纳德·科努特说什么。我不知道他是谁

    这句话很有说服力。当然,Knuth是CS世界中最广为人知、最具影响力的人之一。你对他一无所知(或至少声称不了解),这在我眼中大大削弱了你的论点。

    尽管这似乎是一名受冤枉的工程师的人身攻击,但你将这种明显带有高度偏见的个人观点称为“真相”。这是“真理”的有趣定义。这也让我对你的陈述的有效性产生了疑问。

    接受我的建议,远离巨魔。

    莫利

  • [亚当的阿凡达]
    亚当
    2009年6月17日11:57 pm

    我同意软件是对过程的描述,就像任何其他算法一样。数学的大部分内容也是对过程的描述。我和Donald Knuth都不了解软件与其他数学的区别。这就是我没有看到你解释的。据我所知,牛顿方法与快速排序,甚至与视频游戏的代码没有任何不同。它们都仅仅是用来描述计算数字的方法。你认为是什么使软件与众不同?

    我也觉得奇怪的是,你不会把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佐治亚理工大学或密歇根大学描述为声誉良好的机构。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6月17日09:36 pm

    亚当-

    我的作文里到处都是我的校样。软件是一个过程。它指导计算机采取什么步骤。工艺和方法一直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至少从1790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负责制定专利法和颁发专利开始。你选择忽视现实这一事实并不是我的问题,坦白地说,我不在乎你是否想蒙在鼓里。我也不在乎唐纳德·克努特说什么。我不知道他是谁,如果他真的持有这种信念,他显然是一个不应该被认真对待的人。

    如果你是一名软件开发人员,你没有意识到你正在编写指令来定义如何处理和执行某些过程,那么你真的应该换一种工作方式。这就是所有软件的现状和现状,而你如何能够如此故意地忽略这一点,我无法理解。

    -基因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6月17日09:31 pm

    亚当-

    你是100%正确的。你没有指出的是,该国排名前30的计算机科学课程中有26个不合格,而奇怪的是,同样数量的排名后30的课程也合格。如果你有一个声誉良好的机构的计算机科学学位,你可以放心,你的学位不符合a类。专利局被起诉,因为据称这不公平(我和许多其他人一起签署了投诉),但诉讼被驳回。

    无论你是否承认,专利局都认为计算机科学具有非技术性,就像他们看待数学专业学位一样。数学是工程师必备的知识,但工程师学习的数学比数学专业的学生还要多,他们学习的是现实世界中的应用程序。数学是不可申请专利的,方程式是不可专利的,数学和方程式的实际应用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投诉。这是他们的决定,不是我的。

    -基因

  • [亚当的阿凡达]
    亚当
    2009年6月17日下午06:34

    此外,纠正您对计算机科学学生的一般攻击:只要是认可的课程,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就足以满足参加专利律师考试的技术要求:
    http://www.uspto.gov/web/offices/dcom/olia/oed/grb.pdf

  • [亚当的阿凡达]
    亚当
    2009年6月17日下午05:44

    另一个数据点是,Donald Knuth似乎认为软件就是数学:
    http://www.groklaw.net/article.php?story=20090603224807259

    他在信中说:
    “有人告诉我,法院正在试图区分数学算法和非数学算法。对于计算机科学家来说,这毫无意义,因为每一种算法都是尽可能数学化的。算法是一个与宇宙物理定律无关的抽象概念。

    也不可能区分“数值”和“非数值”算法,就好像数字在某种程度上不同于其他类型的精确信息。所有数据都是数字,所有数字都是数据。数学家更多地使用符号实体,而不是数字。”

    当然,他是一位计算机科学家,所以人们预计他会延续这个神话。而且,正如吉恩预测的那样,他退出了物理课程学习数学,所以他可能数学不好。然而,他可能是在世的最伟大的计算机科学家,所以他的观点可能有一些价值。

    另一方面,我是一个专业的软件开发人员,我也认为软件是数学。Gene,你从来没有解释过为什么你认为软件代码不是数学本身(而不仅仅是基于数学概念)。你介意为我们解释一下吗,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你在这一点上不同意Knuth?

  • 【吉恩·奎因的化身】
    吉恩·奎因
    2009年6月7日下午01:17

    纳撒尼尔-

    还有一个想法。如果你认为工程师(像我一样)不懂数学或计算机科学,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事实是,当学生无法在工程课程中学习时,他们会放弃工程专业,转而学习更容易的课程,比如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当我在学校的时候,很多人都无法成为一名工程师,而成为了非常成功的数学或计算机科学专业的学生,因为这些领域真的很容易,而且根本不以在现实世界中科学应用自然规律为基础。

    我们学校电气工程系的每个人都把数学选修课留到了上学期。我们会选修400级以上的数学课程,出现在课堂上,从不学习,并获得A,而数学专业的学生会挣扎,几乎不理解最简单的概念。你看,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因为工程师修的数学课程比数学专业的多。我的微积分和应用数学远远超过了获得数学学位的要求,编程也远远超过了任何计算机科学专业。

    如果你真的认为工程师、科学家和专利律师这些工程师或科学家不理解,那么我建议你去照镜子,不理解的人就会站在那里等你看。

    -基因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6月7日下午01:10

    纳撒尼尔-

    你在显示你的无知。你完全错了。软件代码不是数学,字面上或其他方面。延续这一神话的是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工作者,他们也选择忽视软件工程这一学科。选择忽略软件工程作为一门学科,仅仅是因为如果你承认它的存在,你就不能继续说软件是数学。软件没有这么多不合逻辑和错误解释的“证据”。

    数学和计算机科学是数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为提供解决方案而创建的软件就是数学。

    简单地说,那些拥有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学位的人甚至不被允许参加专利律师考试,因为联邦政府不承认这些领域中的任何一个能够提供所需(或足够)的科学背景。持有如此明显的错误信念,并继续持有相反的压倒性证据,当真正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详细解释为什么你错了时,继续持有这种信念,表现出极大的无知和傲慢。

    -基因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6月7日下午01:05

    纳撒奈尔-

    这将是防止数学、软件和商业方法获得专利的基础,但专利法没有要求发明具有工业应用。

    如果商业方法不可申请专利,则应将其视为公共政策问题,这意味着国会拥有立法废除商业方法专利的唯一权力。不幸的是,联邦巡回法院的比尔斯基决定几乎肯定会被推翻,因为国会事实上已经承认并授权商业方法专利,而这一事实被大多数联邦巡回法院所忽视。

    -基因

  • 【纳撒内尔·内罗德的阿凡达】
    纳撒内尔·内罗德
    2009年6月7日凌晨02:34

    接下来,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数学没有专利权。

    算法就是过程。牛顿方法无法获得专利权有什么先验原因吗?这当然是一个过程。将数学(以及软件)排除在专利权之外是一种“特殊排除”,与专利法的其他部分是分开的。它似乎主要是出于实际的经济原因而存在的:数学专利伤害了所有人,并且明显地严重伤害了人们;但他们受益甚少。排除业务方法(也是流程)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就公共政策而言,它们不应被授予专利。

    从法律上讲,我怀疑这两种排除的最佳依据是,专利应该局限于“工业”工艺。数学/软件和商业方法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业”,尽管“工业”是一个定义不明确的法律术语。这就是为什么软件辅助的橡胶固化工艺可以申请专利:与大多数软件不同,它本质上是“工业”的。

  • 【纳撒内尔·内罗德的阿凡达】
    纳撒内尔·内罗德
    2009年6月7日02:26 am

    “我很高兴反驳这一点,因为你是不正确的。当你提交专利申请时,你可以书面解释发明。没有要求发明有一个工作模型,即wi”

    删除这一要求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这一要求在专利法的大部分历史中都存在。

  • 【纳撒内尔·内罗德的阿凡达】
    纳撒内尔·内罗德
    2009年6月7日02:21 am

    坦率地说,奎因先生错了。

    “我认为完全没有理由认为所有软件都是不可专利的主题,因为说软件代码等同于数学方程式或数学算法是完全不正确的。”

    错了。从字面上看,软件代码是用正式数学语言表达的数学算法。

    “代码是以数学逻辑为基础编写的一系列指令。”

    不是“作为基础”。代码是数学逻辑中形式系统中的一个“句子”。不相信我?尝试在计算机程序中输入错误。

    “这仅仅意味着指令是用受数学影响很大的语言和格式编写的。”

    错了,大错特错了。它不是“受数学的严重影响”——它是数学,具有所有的形式和精度。事实上,所有数学算法都可以表示为计算机程序,反之亦然,只要有完美的翻译。如果用正式的系统表示,它们可以通过机器翻译成计算机程序。

    代码是一种形式化数学语言中的数学算法。存在100%等效性和0%差异。问问*任何计算机科学家,以及任何熟悉形式系统的数学家*。我在这两个领域都有背景;然而,我认识一些参与计算机科学“创造”的数学家。他们对此毫无疑问。

    也许抽象数学算法应该获得专利——它们是“过程”。然而,这正是计算机程序的本质。遗憾的是,专利律师吉恩·奎因(Gene Quinn)没有费心去问任何懂数学或计算机科学的人。或者,也许他确实问过,但不喜欢得到的答案,因为这会危及他的收入来源…

  • [特里·科尔的阿凡达]
    特里科尔
    2009年6月4日上午05:02

    尊敬的奎因先生:,
    我有机会再次访问你的博客,讨论“计算机软件不是数学”的问题。你可能还记得我当时的感觉。

    这次促使我写的是你对迪克斯特拉圣名的祈祷。他的评论真的很吸引人,我可以看到你可能会觉得它支持你的案例。

    我自己的反应是,这一切都无关紧要,尤其是优雅,因为最终结果仍然与数学对象同构,因此不应申请专利。当然你有权觉得我的反应不是决定性的。

    Dijkstra是程序员梦寐以求的一个独特的理想选择,因为他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编程,而是创建了一些隐藏在编程中的数学工具。用他关于优雅或风格的观点来区分软件和数学是相当奇怪的。他亲笔写下了他所有的“EWD”专著,不像Knuth那样,他发明TeX是为了提供帮助。大约在1960年后,他没有自己编程。事实上,除了后来的Mac电脑(没有用于编程),他没有电脑。

    尽管如此,Dijkstra自己对软件商业化使用的态度应该是相关的,在谷歌上粗略搜索一下会有所帮助。他对数学及其在软件中的表达应该商业化的想法不感兴趣。但他觉得与那些想获利的人争论这一点毫无意义。然而,幽默既合法又有效。

    因此,他创建了一家虚构的公司(Mathematics,Inc)和一系列比喻来说明知识产权(无论是版权、商业秘密还是专利)应用于数学或其在软件中的表达的愚蠢。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Dijkstra上的维基百科条目。我引用:

    “Dijkstra的副业之一是担任虚构的数学公司(Mathematics Inc.)的董事会主席,他认为这家公司将数学定理的生产商业化,就像软件公司将计算机程序的生产商业化作为商业一样。他发明了Mathem的一些活动和挑战并将其记录在EWD系列的几篇论文中。想象中的公司已经证明了黎曼假设,但随后很难从数学家那里收取版税,数学家已经证明了假设黎曼假设的结果。证据本身是一个商业秘密(EWD 475)。该公司的许多校样都被匆忙送出了门,然后该公司的大部分工作都花在了维护上(EWD 539)。更成功的是毕达哥拉斯定理的标准证明,它取代了100多个不相容的现有证明(EWD427)。Dijkstra将Mathematics Inc.描述为“有史以来最令人兴奋、最痛苦的企业”(EWD475)。他声称,到1974年,他的虚构公司已成为世界领先的数学行业,占据世界市场75%以上的份额(EWD443)。

    迪杰克斯特拉发明了许多软件技术,几十年来一直避免在自己的工作中使用计算机。1972年之后出现的几乎所有EWD都是手写的。讲课时,他会用粉笔在黑板上写校样,而不是用头顶的箔纸,更不用说Powerpoint幻灯片了。即使在他屈服于UT同事的鼓励并购买了一台Macintosh电脑后,他也只将其用于电子邮件和浏览万维网。”

    尊敬的TC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1月12日晚上11:17

    J型-

    我同意你的观点,软件专利应该披露更多的信息。

    说软件不是数学,一点也不违背事实。软件不是数学。软件使用数学概念和技术为计算机创建指令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数学。实际上,这意味着这是一组指令,应该像其他所有指令一样获得专利。要么我们废除过程专利,要么我们需要认识到,软件指导行动,只是一组指令。

    我不认为我们会在软件与数学之间达成一致,尽管我很喜欢这场辩论。我也很感激你在邮件中的虚拟支票。

    谢谢你的阅读。

    -基因

  • [j版阿凡达]
    j个
    2009年1月12日上午08:29

    基因,

    感觉不太对劲,但我同意你对纸上软件的反驳,因为据我所知,专利只是写在纸上,是关于如何做/制造东西的说明,而药品专利基本上是配方。我高兴地站在开明的地方。

    你错误地引用了我的话,当你说我100%正确时,似乎误解了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软件X在你的两台计算机上运行,这些计算机的所有内存元素(RAM、CPU、GPU等)都不会安排在相同的特定配置中。在re-Bernhart和Fetterer中,这是用来说明软件创造了一台新机器的论点。此外,仅考虑在1台计算机上运行的软件X,内存元素将随时钟周期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内存元素的特定排列意味着一台“新机器”,那么随着每个时钟的滴答声,一台计算机将成为一台新的“新机器“。

    软件专利是其过程的模糊图像。当出现“侵权”时,他们并没有像其他专利那样获得同样的谨慎。我很乐意同意拥有软件专利,但需要显示代码、编译器标记、机器配置等。

    一些专利律师所说的反专利软件人员的一个问题是,他们的论点与事实相反,例如,你对软件的立场不是数学。

    我在努力学习,你教会了我一些东西,所以谢谢。然而,由于当前的信贷紧缩,支票将不会邮寄。我可以给你寄一个甜的包装纸。

    j个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1月10日下午01:57

    J型-

    你说:“纸面上的软件不能申请专利。它怎么能申请专利?它什么都不做——它只是一系列指令,就像食谱中的食谱一样。这是我从未见过任何律师反驳过的。计算机上软件的启用是它目前可申请专利的原因。”

    我很高兴反驳这一点,因为你是不正确的。当你提交专利申请时,你要以书面形式解释这项发明。没有要求有发明的工作模型,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你声称是永动机。只有当你声称拥有永动机时,你才能在获得专利之前生产出一个工作模型。否则,要求您以书面形式充分解释您的发明,以便该领域的其他技术人员能够复制您的发明而无需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工艺显然可以申请专利,配方也可以申请专利。现在有了食谱,人们会想象一个食谱既可以是新的,也可以是非显而易见的,但食谱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主题。请参见:

    https://ipwatchdog.com/copyright/the-law-of-recipes网站/

    这就是我认为反软件专利人士忽略或拒绝接受的一点。工艺现在和过去都是可申请专利的主题。软件只是一个过程,因此它应该像1790年以来的其他过程一样获得专利。

    你说:“这是一个荒谬的说法。当程序运行时,计算机内部发生的物理变化不会在每次运行时以相同的方式重复。CPU、主板、RAM等经历的每一个时钟周期都会改变“机器”。随着时钟的滴答声,这台机器将成为一台“新机器”。”

    如果你了解专利法,那么你引用的声明一点也不荒谬。即使计算机只以可预测的方式改变一次(如果计算机真的在工作,我会提出异议),也存在物理差异。

    你说:“软件是可以单独申请专利的,无论它是否与其他专利软件具有相同的功能,因为每台“机器”都是“新的”。”

    假设软件的操作方式与其他软件实现功能的操作方式不同,那么您是100%正确的。你看,你的问题是你把注意力集中在函数上,这完全是错误的。例如,如果你走公路(I 80从东海岸到加利福尼亚州),我走低公路(I 40)从东海岸到达加利福尼亚州,那么事实上,我们都在加利福尼亚州并不意味着我们走的是同一条路。你是在假设,因为我们都在加州,所以我们以同样的方式到达那里。这不是专利法看待事物的方式。

    我不反对人们发表意见,我欢迎辩论。然而,我对反专利软件人员的问题是,他们根据他们认为专利法的含义和要求采取不知情的立场,而实际上他们认为正确的内容根本不正确。

    -基因

  • [j版阿凡达]
    j个
    2009年1月10日下午01:07

    基因,

    我坦率地承认,我对专利法了解不多,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的原因。我是一个相当理性的人。我喜欢看到遵循相同规则的事物被以类似的方式对待。再次,我坦率地承认,围绕着专利和侵权,有几个(实际上很多)“错综复杂”的问题我并不理解。你可能会认为我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因为我不知道所有的事实,所以拒绝听从理性,但当事情与我的信仰背道而驰时,我觉得我必须提出问题才能更接近事实。如果我确信我目前的想法是错误的,那么我会感谢任何启发我的人,我会很满足(并乐于承认我错了)。

    PLI博客上的讨论是关于新软件+计算机=新机器。这是软件可申请专利和新机器可申请专利背后的原因。纸面上的软件不能申请专利。怎么可能?它什么也不做——它只是一个指令列表,就像食谱中的食谱一样。这是我从未见过任何律师反驳过的。目前,在计算机上启用软件使其具有专利权。

    我对专利法了解不够,主要是PLI博客上讨论过的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内容,如patenty-o)。我不知道张贴在那里的律师们是在隐瞒什么,还是在展示他们所有的论点。如果使能是软件可专利性的关键方面,那么我相信现有的每一个软件基本上都可以获得专利。

    在PLI博客上,面包屑多次提到应用数学可以申请专利。因此,即使软件是数学的,它在应用中也可以根据101获得专利,因为它在通用计算机上运行时创建了一台新机器。它是如何成为一台新机器的?显然,通过在re-Bernhart和Fetterer中配置内存元素,http://bulk.resource.org/courts.gov/c/F2/417/417.F2d.1395.8187.html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说,如果一台机器是以某种新的、不明显的方式编程的,那么它与没有该程序的机器在物理上是不同的;它的内存元素是不同的安排。这些物理变化肉眼看不见的事实不应诱使我们得出机器没有改变的结论。”

    这是一个荒谬的说法。程序运行时计算机内发生的物理更改不会在每次计算机运行时以相同的方式重复。CPU、主板、RAM等经历的每个时钟周期都会改变“机器”。随着时钟的滴答声,这台机器将成为一台“新机器”。

    根据判例法的这种不合逻辑的思维,1987年的一台运行VMS操作系统的microVAX 2000(一台微型计算机)和一台运行linux的摩托罗拉VE66手机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功能进行编程,但拥有该功能专利的“发明人”可能会起诉原告,即使是“发明”以前从未实现过。这是正在发生的事情,所以我关于黑盒子的问题是相关的。

    这是两个非常不同的“机器”,它们使用不同的内部过程,然而案例法表明,无论涉及到什么硬件,它们本质上都是同一台机器。

    我理解你对可专利性要求的观点,但如果你应用可专利性的要求——新机器、制造、工艺或物质组成或其改进——正如罗科·巴马(Rocco Bama)和PLI博客上的面包屑(breadcrumbs)以及其他一些前软件专利律师所描述的那样,然后,所有软件都可以单独申请专利,无论它是否与其他专利软件做相同的事情,因为每台“机器”都是“新的”。

    谢谢你抽出时间。

    j个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1月9日上午11:00

    J型-

    不可能对你的假设问题给出具体的答案,因为在任何人就是否存在侵权给出答案之前,都需要考虑很多信息。

    我认为这里的部分问题是,你似乎认为你了解专利法和侵权,但我不确定你是否真的掌握了这些错综复杂的问题。我根本不是指挖苦。

    机器或软件与获得专利的东西做同样的事情,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存在侵权。为了使侵权行为发生,索赔的每一个要素都需要出现在被指控的侵权设备中,因此不可能像你提出的假设那样进行讨论。两台机器或两个软件提供相同功能的事实根本不相关。如果我有一项专利,而你提出的东西提供了相同的功能,但没有使用我的专利要求中描述的每个步骤或每个元素,那么你就没有侵权。

    我认为您所了解的是,对于所谓的启用,软件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没有理由认为软件应该是不可专利的主题,但这与说软件应该获得专利相去甚远。为了获得专利,应该满足所有其他的可专利性要求,坦率地说,在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软件专利中,可专利性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这意味着专利权利要求以及可能所有的权利要求都是无效的,根本不需要担心。

    例如,在许多软件专利中,对事情是如何实际完成的只有模糊的讨论。这在商业方法和电子商务应用程序中最常见。该专利看起来更像是一系列想法,而不是关于如何实际实施解决方案的任何具体讨论。为了有效和可执行,专利需要解释功能是如何实现的,以便其他知识渊博的人能够遵循提供的说明并创建发明。如果你读过很多你和我都知道的软件专利,那么即使不是大多数,也有很多是晦涩难懂的,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指导。

    专利局允许不良专利的发放并不意味着软件应该被视为不可专利的主题。如果可专利性要求实际适当地应用于软件,那么获得专利的软件将更少,而那些获得专利的将与定义明确、真正新的和不明显的发明相关。

    _基因

  • [j版阿凡达]
    j个
    2009年1月9日上午05:05

    基因,

    请你回复我上面的评论。我知道你很忙,需要照顾客户,但你缺乏回应无助于弥合软件开发人员和专利律师之间的差距。如果你正在考虑提出的问题并考虑作出回应,但还没有时间作出回应,如果你能这么说,我将不胜感激。

    j个

  • [j版阿凡达]
    j个
    2009年1月7日上午07:11

    基因,

    就在PLI博客档案被删除之前,我发表了与以下内容类似的评论。讨论一直指向判例法,即计算机上使用新软件是一种“新机器”,因此可以申请专利。请考虑以下问题并回答

    我们都独立创造了新发明。这些发明都是制动系统——你的是液压系统,我的是电磁系统。每个都采用带有微动开关的黑盒形式,并有一个连接装置,可以连接到制动片上,迫使制动片抵住制动盘。两者都可以申请专利,但就所有意图和目的而言,彼此无法区分。它们看起来一样(大小、形状、颜色等),具有相同的输入(微动开关)和相同的输出(连杆的运动)。

    我们都给我们的黑盒制动器添加了一个USB端口,允许通过USB端口从简单的开或关信号激活。同样,它们是不可区分的,具有相同的输入和输出。这些也可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后来我们都做了一些编程。我们使用不同的编程语言、不同的操作系统、不同的微体系结构和内部组件,但输入和输出相同(即键盘、显示器、USB端口等)。我们使用的电脑是一个带有USB电缆的黑匣子。我们的程序做同样的事情(例如检查时间),并通过USB端口发送开或关信号。

    我们可以将我们的黑匣子计算机连接到任何一个黑匣子制动器上,这将像使用微动开关一样发挥作用。

    为了查明我们的黑匣子刹车是否相互侵犯,有必要拆卸它们并检查里面的东西。

    要查明我们的黑匣子电脑是否相互侵犯,无需拆卸它们并检查其内容。所有需要做的就是确保他们的行动是一致的。

    1) 为什么我们的黑匣子电脑和黑匣子刹车被区别对待?我只能猜测这符合判例法。

    2) 黑匣子计算机使用不同的进程吗?我认为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

    对。它们使用类似的晶体管级进程,但所有编译和运行的软件也都是如此。这意味着没有(运行中的)软件可以申请专利——这是以前做过的。

    不。它们使用不同的微体系结构。我的黑匣子电脑可以基于RISC,你的可以基于CISC。他们可能使用相同的晶体管级进程,但这些进程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的,这受到CPU、编译器、编程语言、操作系统、内存模块、主板等的影响。这意味着所有(运行中的)软件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这是以前从未做过的。(请记住,随着CPU的每一个时钟滴答声,不同的门都在打开和关闭,考虑到有数以百万计的门,这意味着任何两个CPU都不可能具有相同的配置。还有内存模块、GPU、北桥等需要考虑。)

    3) 它们是不同的机器吗?

    如果是,那么它们肯定是可以独立申请专利的,并且不会侵犯对方。

    如果没有,那为什么不呢?它们有不同的内部部件,以完全独立和不同的方式运行。我无法理解两个内部零件、结构、配置和操作不同的黑匣子如何在逻辑上被定义为同一台机器,因此如果另一个获得专利,那么其中一个就是侵权的。(请记住,一个CPU的每个时钟周期都有不同的门打开和关闭,考虑到有数百万个门,这意味着几乎不可能有任何两个CPU具有相同的配置。还需要考虑内存模块、GPU、northbridge等。)

    你作为一名知识渊博的专利律师,设法在我面前提交了你的申请。虽然我们的机器不同,但专利法说我侵犯了你的专利。

    j个

  • [ikh的阿凡达]
    国际卫生大会
    2009年1月7日12:34 am

    这里重复了我在博客被移动之前的前一篇文章:

    面包屑,

    “再一次,我问,一台名为tabula-rasa的计算机,能以与加载了软件的计算机相同的方式运行吗?这真的是一个非常简单而有说服力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思维实验。这样的计算机当然不存在。

    当计算机通电时,内存采用随机值,处理器寄存器也是如此,计算机执行其设计任务。它从内存读取数据,写入内存,计算数字。它将从寄存器中称为程序计数器的随机值开始执行指令,并根据找到的值计算数字。

    如果你把它打开足够的时间,它会生成内存中所有可能的程序。计算机不会因为没有加载软件而停止计算。

    “是的,计算机是为了能够加载软件而构建的。这与说计算机tabula rasa包含所有可能的软件加载的现状不同,甚至包括那些尚未开发的软件。”–breadcrumbs。

    正如你所看到的,从我上面写的内容来看,你的这句话是假的。

    “图灵完备和通用算法是很好的抽象,但需要无限的磁带长度和无限的时间来满足抽象功能。”breadcrumbs。

    不。图灵使用了无限内存,因此他的证明将表明,通用图灵机器对于最大为无限大小的特殊用途图灵机器仍然是通用的。这意味着证明适用于在通用机器上工作的任何和所有特殊用途机器。正如PoIR所说,有许多通用算法或机器已经被证明是图灵等价的,图灵等价不需要无限内存。Babbages分析引擎就是这样一个例子,现代计算机就是另一个例子。

    “判例法并不是以这种方式犯错误。你不接受判例法规定的唯一途径确实归结为一种哲学立场,即拒绝相信计算机的第一个功能确实是转换为新机器的能力。”–breadcrumbs。

    我们不倾向于使用哲学论据,我上面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计算机不会因为软件与信仰无关而变成一台新机器。计算机计算数字——你和法院在一台新机器中创造了理念、抽象、信念。这并不意味着它是真的,甚至不是一个好的模型。这仅仅意味着法院对计算机还不够了解。

    拿巴贝奇分析机来说。这是一个图灵等价引擎。它的存储器和处理器由齿轮和杠杆组成。你认为齿轮和杠杆的位置构成了一台新机器。

    法院在判决中也经常犯事实错误。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一些索赔要求在物理内存中有特定的布局。以下示例来自re-Lowery:

    “实际上,劳里并没有抽象地为属性数据模型申请专利。他也没有为数据库中的信息内容申请专利。相反,劳里的数据结构将物理组织强加给数据。”
    ^^^^^^^^

    内存的物理布局是CPU、MMU(内存管理单元)和操作系统的功能。应用程序没有任何物理内存布局。它们只能处理逻辑抽象机中内存的逻辑抽象布局。

    在Lowry的发明中,存储的数据本身不采用物理“结构”。相反,存储数据是一组具有ADO之间关系信息的位的集合。然而,这是电子结构的本质。”

    电子结构的本质!有人严重误导了他们。

    在洛厄里引用伯恩哈特的话:

    “董事会和审查员都使用了另一个基本原理,即提供计算机存储的新信号并不会使其成为一台新机器,也就是说,无论结果多么新颖、有用和不明显,它在结构上都是一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说,如果一台机器是以某种新的、不可见的方式编程的糟糕的是,它与没有该程序的机器在物理上是不同的;其存储元素的排列方式不同。”

    不!它的存储元素排列方式没有不同。他们持有不同的价值观。这就好比是一张纸,它是由一支笔写在上面的,而这支笔又是一台不同的机器,这取决于你在纸上写的是什么。

    顺便说一句,我仍然对你对我的修道院例子的评论感兴趣。

    /国际卫生大会

  • 【吉恩·奎因的阿凡达】
    吉恩·奎因
    2009年1月5日12:45 pm

    J型-

    决定更改PLI博客的格式。我将继续为PLI博客撰写文章,但我写的文章将发布在IPWatchdog.com上。PLI专利中心页面将继续存在并进行民意调查,但文章的链接将带您访问IPWatchdog.com,您可以在那里阅读整篇文章和评论。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会发生变化,但似乎今天就发生了。我担心关于这个主题的评论以及在PLI网站上发布的评论已经丢失,但我会询问。

    对于给您带来的不便,我深表歉意,但希望大家继续阅读我在这里发表的文章并发表评论,以保持辩论的持续进行。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将写更多关于软件的文章,希望我们能开始一场新的辩论。

    谢谢你对我的作品感兴趣。

    -基因

  • [j版阿凡达]
    j个
    2009年1月5日12:03 pm

    你好,Gene,

    关于这个话题,pli.edu上的博客帖子和评论发生了什么事?一场非常健康的辩论仍在进行中。

    j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