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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篇
||】  来源:  时间:2020-01-22  作者:   

扫黑除恶篇: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坚决落实不放过、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129个2042人、起诉136个2705人,批捕恶势力犯罪6350人、起诉6779人。省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夯实机制建设
促进专项斗争依法规范运行
为实现深挖根治和健全打击防范长效机制,省检察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依法规范运行。在2019年初的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省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各级涉黑犯罪检察组要保留,人员要加强;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涉黑恶犯罪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机制的意见》关于对恶势力案件加强指导的通知》,要求所有涉恶案件由各省辖市检察院统一指导把关,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专项斗争主攻方向,协同其他成员单位,坚决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保护伞”“关系网”。紧盯黑恶势力的伞”网”,在协同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核查反馈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发现并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1044件。严查黑恶势力的“财”“血”,在推动缴扣罚没上下功夫,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准确查明涉案财产性质、价值、来源及去向等,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和处置建议打下基础。
实现“三个统一”
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专项斗争中,省检察院确立了三个统一”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责任担当,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把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到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上。恪守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和恶势力犯罪的基本轮廓,确保精准认定。
把证明标准统一到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发挥诉前过滤和审前主导作用,坚持把证明标准统一到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上,做到案件审查遵循司法规律、案件认定遵循客观公正立场、案件办理遵循质量效率效果并重”,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
把案件质效标准统一到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上。坚决落实办案责任,强化上级院的统一领导和把关,确保案件统一出口标准”;抓好与省级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基层检察院及时解决问题,排除办案阻力。各市分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在听取汇报前认真阅卷、吃透案情、拿准意见,把好第一道关。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切实承担办案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依法行使办案权限,做到谁决定,谁负责”。
各级检察院坚持打、治、建”一体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26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完善,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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