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F对W3联盟“免版税”专利政策的立场

2003年6月1日改写

我们的立场

自由软件基金会,由莫格伦教授代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参加了W3联盟专利政策工作组自2001年11月至今。当前的W3C专利政策,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免版税”或“RF”专利许可,是一种在保护万维网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来自专利担保标准。但它不够,因为漏洞允许对这些专利许可证施加条件禁止自由软件实现这些标准。

问题来自“使用领域”限制专利持有人可以申请免版税专利许可证。这些限制表示您可以练习专利理念,但仅用于实现标准以任何其他方式指定。因此,如果您更改代码即使稍微偏离规范,专利许可也不再有效保护您免受侵犯专利的起诉。

W3C有政策拒绝某些类型的“使用”限制。例如,它不允许专利许可仅限于某种软件或某种类型平台的。(我们在2012年获悉此事。)然而,这仍然是允许其他可能导致问题的限制。

自由软件的一个要求是用户有自由修改并重新发布它。但我们很难考虑用户如果需要,可以自由发布程序的修改版本程序行为的一部分是禁止修改的。因此,这些“使用领域”限制将阻止W3C标准作为自由软件.

“使用领域”限制在法律上也不兼容第7节GNU(全球导航单元)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2),因为它不允许用户以这种方式修改为零的自由。

许多其他自由软件许可证没有与GPL第7节,但你不能仅仅用一个来解决问题这些许可中的一个。第7节旨在防止附带限制(例如,通过专利许可证)GPL本身给你的自由。如果软件许可证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你会发现自己陷入困境程序的许可证似乎给了你自由,但这自由被那里没有声明的限制夺走了。

修改软件的自由总是受到第三方的限制软件版权许可证没有披露的专利。这就是为什么软件专利所以危及软件自由.

FSF计划继续参与实施过程。我们将努力说服专利持有人不要强加“使用领域”限制,我们鼓励所有这些他们关心自由软件开发人员实现所有未来的web标准也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