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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605210001-2023-11432  信息分类: 轻微违法免罚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2年3月11日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词: 医疗器械,宜县,违法行为,清单制度,行政处罚,
称: 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分宜县:柔性执法 传递法治温度

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分宜县:柔性执法 传递法治温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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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并不了解经营医疗器械处罚条例,也不知道所售产品是受限制的医疗器械。”邱某说。原来,在今年4月27日,新余市分宜县一网店经营者邱某因未经取得经营许可资质,经营第类医疗器械玻璃离子粘固剂,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店收入一月才2000多元,按照规定要处罚我5万元。但是犯了法,没有办法。”邱某积极配合调查,对相关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全案,从立法目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方面进行裁量,考虑到该销售行为并未达成,经营者积极配合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最终对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职业生涯

自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以来,分宜县司法局立足执法监督职能,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理性执法、柔性执法,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截至11月,分宜县适用免罚清单案件数1786年,177.481年万元,免于其他行政处罚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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