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之规定,县政府办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对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8件决策事项纳入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之规定,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
附件: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主动公开)
附件: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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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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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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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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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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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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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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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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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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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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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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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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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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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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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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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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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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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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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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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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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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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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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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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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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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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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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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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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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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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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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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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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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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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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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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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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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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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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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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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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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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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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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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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公共交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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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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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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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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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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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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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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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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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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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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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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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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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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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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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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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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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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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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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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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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