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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605210001-2023-07942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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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曝光台

发布时间:2023-09-0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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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曝光台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年度重点任务部署,我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拳出击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一、江西永源纺织有限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案

2023年7月3日,分宜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西永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国人第一百零二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3.5万元的罚款。

二、新余钤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案

2023年7月13日,分宜县应急管理局对新余钤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处16万元罚款,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华玮处2.45万元的罚款,对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刘志平处2.45万元的罚款。

三、分宜县钰景铸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登陆系统上报事故隐患案

2023年7月19日,县应急局排查发现分宜县钰景铸造有限公司未按时登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上报事故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第八条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进行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四、潘海勇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2023年7月21日,县城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潘海勇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上述行为违反《城市管理条例》第二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潘海勇处1200元的罚款。

五、新余市皇室家具有限公司代理消防安全服务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2023年8月2日,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由新余市皇室家具有限公司代理消防安全服务的新余市联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时,发现生产车间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新余市皇室家具有限公司处6000元的罚款。

六、江西技联电子有限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案

2023年8月3日,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江西技联电子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江西技联电子有限公司处8000元的罚款。

七、分宜县分宜镇卫生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2023年8月9日,城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分宜县分宜镇卫生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上述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分宜县分宜镇卫生院处2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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