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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605210001-2022-04064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词: 打非治违,三同时,安全设施,处罚,人民币,
称: 分宜县5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分宜县5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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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5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填报单位:分宜县安委办         填报时间:2022.6.1   

序号

非法违法企业

主体责任

(单位个人)名称

非法违法情况

执法及

惩处情况

备注

1

江西新思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未履行 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2

新余市永康实业有限公司

该单位部分区域的消防排烟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新余市永康实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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