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5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填报单位:分宜县安委办 填报时间:2022.6.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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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违法企业
主体责任
(单位、个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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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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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及
惩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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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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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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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思露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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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 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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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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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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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永康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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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部分区域的消防排烟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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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新余市永康实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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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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