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里·多克托罗看数字版权管理如何成为法律

今天下午《信息周刊》发表了科里·多克托罗的一篇很棒的文章关于大公司、影子协会和工作组如何合谋制定DRM计划以及授权这些计划的法律。

这首曲子很长,很好。每个对这类事情感兴趣的人都应该读一读,然后告诉你的朋友和家人。

以下是开头的选择摘要:

从根本上讲,DRM是一种将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的所有者视为攻击者的技术,系统必须对其进行防护。就像你房子旁边的电表一样,DRM是你拥有的一项技术,但你永远不应该能够操纵或修改它。然而,与你的计价器不同,在一个地方被击败的DRM几乎同时在所有地方被击败。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将DRM从歌曲、电影或电子书上取下,释放的比特集就可以在眨眼间发送到网络到达的任何地方。DRM破解者需要狡猾:那些获得劳动成果的人只需要知道如何从互联网下载文件。

为什么要制造攻击其所有者的设备?人们会认为,这种设备的制造成本会比更友好的设备高,而且客户更愿意不购买将他们视为推定罪犯的设备。DRM技术限制的不仅仅是复制:它们限制了使用,例如在不同的国家观看电影,将歌曲复制到不同制造商的播放器,甚至暂停电影太长时间。当然,这会影响销售:谁会走进一家商店,问:“你有什么音乐只锁定在一家公司的播放器上吗?我想在市场上锁定一些。”

Doctorow将在后面的几页中详细介绍,我鼓励您阅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