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提出,市维修资金中心应当根据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确定、公布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标准,并适时调整。
这一交存标准是有据可依的。据介绍,早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2007]第165号)明确,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而东莞为了降低业主负担,交存标准取了最低值5%。
那么,东莞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标准如何界定?市住宅维修资金中心工作人员说,东莞的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评定,同时该中心参考其他城市的建筑工程造价成本。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根据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确定,有电梯的高层住宅交存标准为105元/平方米。
珠海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未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70元/平方米;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90元/平方米;非住宅物业交存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小编算了一笔账,按照东莞现行标准,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市民需缴纳4000元维修资金。执行新规后,若按东莞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80元/平方米,这笔资金将涨至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