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净资产:主申请人或夫妻双方名下的净资产至少有50万加币;
2、管理经理:近五年中三年以上管理经验,高管,股东或者个体户都可以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采购、销售、市场、投资、财务、人力资源、研发、信息技术管理、质量控制、生产/运营/项目管理、分销等11个方面中在至少2个方面起决定作用才可以被认定为高管)
3、 CLB5、CLB5
4、 意向书系统打分满足移民局要求,并被省政府选中;
5、创业要求:在温尼伯地区投资至少25万加币,或在曼省其他地区投资至少15万加币;需至少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住居民创造1个就业机会(非亲属关系);
6、申请人创业投资方向必须和过去经商管理经验相关;
7、随行子女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下且未婚(意向书筛中后,递交正式申请时间为准);
8、主申请人及配偶获得两年有效期工作签证、子女获得留学签证,必须主申请人创业,配偶可以在加拿大工作。
意向书适应性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