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8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时间:2020-10-09 14:52 阅读:13970

云商函〔2020〕251号

尊敬的朱艺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省餐馆全部设立洗手池的建议》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83号建议)由省商务厅主办、省市场监管局会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餐馆设立洗手池现状

我们高度认同你们指出的我省仍然有许多餐馆包括旅游餐馆)没有设置专门供客人洗手的水池,也不提供洗手液的等清洁用品”的现状。在实地调研红河、玉溪、版纳等州市的餐饮企业设立洗手池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调查了解到以下情况:餐饮企业恢复营业以来,我省235976万户餐饮企业,其中70%左右的企业均有单独的卫生间,并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消毒液等服务,10%的商场综合体内餐饮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卫生间和洗手池,但为顾客提供了消毒液等防护用品;20%左右的小餐饮经营户多为单门单店,约为46519户)既没有洗手池、也没有为顾客提供肥皂、洗手液等清洁用品。

二、关于在全省所有餐馆全部建立顾客专用洗手池

你们的建议,着眼于增强全民的洗手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疾病的发生。立足工作实际,设立专供客人使用的洗手池,具有前瞻性,但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客人专用无法落实。二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餐馆设立洗手池作出规定,要求餐馆设立专供客人使用的洗手池,并提供肥皂、洗手液执行中无法律法规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公共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明确,将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云南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要求:在商场、餐厅、超市等室内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并规范了洗手设施配置:洗手设施至少应包含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干手器、手消毒液等。此项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中“3.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入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手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此项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明确提出: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此项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牵头;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拟开展工作

省商务厅作为全省餐饮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餐饮消费环境责无旁贷。下一步,我们积极联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结合全省推行的爱国卫生行动,在全省餐饮企业中全面推行设立洗手池,并提供肥皂、洗手液等清洁用品,共同打造文明健康的用餐环境。具体工作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摸清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室内餐饮企业、街边门店餐饮企业餐馆)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0年8—12月)。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一场所一策”要求,对目前未配置洗手设施或数量不足的公共场所新建一批洗手设施,对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为感应式水龙头;对规模以上餐饮符合条件的洗手池进行全面提升,示范引领;对街边餐馆,要求经营户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鼓励公共洗手设施未覆盖到的街边餐馆经营户新建小型洗手池;督促条件不具备设立洗手池的餐馆100%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请与我厅联系。

 

云南省商务厅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卯升敏

0871-6321002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

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云南省商务厅办公室2020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