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9号)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35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省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招募任务、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任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年。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组织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林业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纳入到“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
(二)招募原则
1.公开透明。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清晰,系统按照统一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三。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三)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三。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四)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三。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详见附件1)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广东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将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网址:http://www.szyf.org.cn,以下简称专题网)、广东省人社厅官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才网(网址:http://web.gdrc.gov.cn)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job.gd.gov.cn/)上发布。
省内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要围绕招募派遣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发动、组织等工作。
四、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
(1)个人登录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前,报名人员可使用注册账号登录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为确保量化测评的公正有效,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特别要对照《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详见附件4)涉及的十一项内容。
2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提供齐全完整的相关材料后,各审核机构即可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三。审核机构及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于5月26日前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高校所有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详见附件6)。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外省生源省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和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未承担“三支一扶”任务的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省人才服务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3)广东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4.5月31日18:00前,各审核机构要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取消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
5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和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刘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5630、37601260、37605442。
(三)资格复核
1.6月1日至6月9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6月10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给复核合格的报名人员。6月11日18:00前,收到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应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专题网站,确认如被招募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三。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12日,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报名人员,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8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2.6月19日,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系统将排名第二位的报名人员自动递补为备选对象,该递补备选对象如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5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25日,系统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已提交了符合要求《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6月26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1日至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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