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农民工安“薪”过年
”终于拿到钱了,可以回家安心过个好年了!”拿着被拖欠的工资款,和某某笑着说。
2021年4月至9月,和某某等12项目名称2021年9月完工,但和某某等人多次索要、维权,却一直未拿到被拖欠的115000元工资。近日,和某某等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玉龙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检察监督。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掌握案件事实及证据后,多次召集双方协商,并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明晰法律责任,最终促成和解。
2月7日,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欠薪方将和某某等人的115000元工资全额支付到位。农民工盼来了被拖欠许久的”血汗钱”,检察官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检察机关提醒,劳动者出现工资被恶意拖欠问题,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亦可请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维权。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还可通过刑事手段维权。企业作为用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切勿通过转移财产、逃匿失联等方法逃避支付责任,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内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