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丹东市商务部门了解到,交通运输部日前下文批复,同意丹东港口岸大东港区10个泊位临时进出国际航行船舶,大东港区口岸临时开放正式获得国家批准。此项工作是继2023年6月丹东港南1#、南2#泊位验收后取得的又一工作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沿边开发开放,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提供有力支撑。
据介绍,2022年11月14日,丹东港口岸获得国务院扩大开放批复,包含大东港、浪头、大台子3个港区,共22个泊位。丹东港口集团先后投入2.32亿元资金,推动大东港区24项联检设施建设工作,并于2023年10月率先完成相关联检设施建设。
丹东市商务局(口岸办)还将加速口岸建设进度,推进浪头港区和大台子港区的建设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丹东港口岸全部通过验收,实现丹东港口岸所有对外开放泊位应开尽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助推丹东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
(辽宁日报 记者王卢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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