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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听证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48:49  来源:昆明日报

  原标题:昆明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听证会举行

  5月15日,昆明市科技局召开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听证会,征求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意见,对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介绍条例主要内容、制定依据。

  现行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颁布实施,2019年经过一次修正。

  2022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正式施行,在突出基础研究、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等方面有了新的规定。现行条例》与昆明市科技创新发展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多次通过书面和座谈的形式对条例》进行修改论证。

  近年来,云南省和昆明市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探索出一系列新举措,为立法积累了成熟经验。在此基础上,新修订的条例》紧扣科技创新这一主题,在立法目的、基础研究、科技创新主体、产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等方面进行修改,并对近年来昆明市确立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体制机制、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区域创新等进行固化,形成全面系统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内容从原有的8章40条增加到9章58条。

  在新增的区域科技创新与国际科技合作章节中,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全市要积极融入国家西部大开发、推动滇中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深化沪滇协作机制。新修订的条例》还指出,全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利用研发投入、科技人才、科研平台等创新要素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

  此次听证会上,市政府研究室听证代表提出,条例》涉及创新科技投入机制相关内容,结合当前实际,可考虑请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全周期科技创新基金体系。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听证代表李志杰提出,当前我国正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新指的就是科技创新,在此背景下,条例》修订很有必要,十分及时。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综合各听证代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内容,推动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事业发展。(记者 张怡)

责任编辑:张瑞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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