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6日—2003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4月1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因工作需要,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得报考。同时,统招在读高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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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