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摘要
在本文中,我们推导出了刑事制裁的组合——在监狱、假释和缓刑中进行选择——以最低的成本实现任何目标威慑水平。我们假设监狱比假释和缓刑具有更高的无效性和更高的单位时间成本,并且潜在罪犯对未来制裁无效性的贴现率高于国家对未来制裁成本的贴现率。我们的主要观点是,由于这些不同的折扣率,监禁具有正面优势。这一优势意味着,无论何时判决既包括有期徒刑又包括假释期,都应首先判处有期徒刑,即使监狱每单位闲置费用高于假释和缓刑,即使监狱不需要达到威慑的目标水平,也最好采用有期徒刑。
建议引用
A.Mitchell Polinsky和Paul N.Riskind,2019年。"威慑与监狱、假释和缓刑的最佳使用,"法律与经济杂志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第62卷(2),第347-371页。手柄:RePEc:ucp:jlawec:doi:10.1086/702474
内政部:10.1086/70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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