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资格审查人员以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名单为准。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日期: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具体时间为:
新媒体记者一岗位:08:30—10:00
新媒体编辑一岗位:08:30—10:00
新媒体编导一岗位:08:30—10:00
新媒体策划一岗位:10:00—11:30
工程技术一岗位: 10:00—11:30
新媒体记者二岗位:13:30—15:00
新媒体编辑二岗位:13:30—15:00
新媒体编导二岗位:13:30—15:00
新媒体策划二岗位:15:00—16:30
工程技术二岗位: 15:00—16:30
综合管理岗位: 15:00—16:30
审查地点:辽宁广播电视集团文化路院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
注: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院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请妥善安排时间,提前15-30分钟到场,勿早到迟到。
三、资格审查内容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排序:
(一)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
(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及未参保证明。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就读院校提供2024年7月31日之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
(六)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附件1)。
(七)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由所在单位两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1988年2月18日及以前出生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请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客户端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相关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考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4-23187628(潘老师)
附件:
1工作经历证明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202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