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三)
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进行备考,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三),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知识点三】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一方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财产总额增加。
(2)他方受损失。损失,是指因为一定的法律事实,致财产利益减少或丧失。如果有人受益但无人受损,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须是他方的损失由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中的“不当 ”,就是指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因此,一方获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应当返还给当事人。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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