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贵金属产品包括:存金通、远期黄金买卖、实物黄金租赁、账户贵金属、金交所代理等。
一、存金通
存金通业务是指客户通过金穗借记卡开立贵金属账户,并通过此账户按照农业银行实时贵金属报价购买“传世之宝”标准贵金属投资产品,购买数量实时计入客户贵金属账户。客户可申请从其贵金属账户里提取“传世之宝”贵金属实物,或直接将其账户内贵金属卖出。
二、远期黄金买卖
远期黄金买卖业务是指客户基于套期保值需要与我行签订的以美元计价、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T+N轴,N大于两个交易日)买入或卖出黄金的交易。
三、实物黄金租赁
实物黄金租赁业务是指我行向非金融类法人客户出租实物黄金,收取租赁利息的业务。其中,实物黄金是指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存放在国内的标准黄金,包括Au99.99和Au99.95
该产品主要面向与贵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相关的企业法人,主要包括黄金生产企业(矿山企业)、首饰加工企业、黄金精炼企业、黄金经贸企业等。
实物黄金租赁业务通过提供实物黄金的方式满足产用金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兼备套期保值的功能。客户可根据自身生产周期和业务的安排,选择合适的租赁期限和黄金数量,以锁定黄金销售价格(矿山企业)或成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料(加工企业)。
四、账户贵金属
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是农业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推出的一款账户类交易产品。个人客户可以按照我行提供的账户贵金属买卖价格,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账户贵金属的即时买卖或委托交易,以赚取投资收益。
五、金交所代理等。
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业务是指,我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身份,接受与我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业务协议书》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贵金属交易、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