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则:自愿和公开会员

合作是志愿组织向所有能够使用其服务并愿意承担会员责任的人开放性别,社交,种族的、政治或宗教歧视.

第二条原则:民主党人成员控制

合作社是由其成员控制的民主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制定政策和决策。男性和女性担任当选代表对会员负责。在初级合作社中,社员享有平等权利投票权(一人一票)和其他级别的合作社以民主方式组织。

第三原则:成员经济参与

成员公平地贡献并民主地控制首都他们的合作社。至少部分资本通常是合作社的共同财产。他们通常收到有限的补偿(如有)作为成员条件的认缴资本。成员分配盈余用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目的:发展合作社,可能通过设立储备,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比例使成员受益;以及支持会员批准的其他活动。

第四原则:自治和独立

合作是自治的,由其成员控制的自助组织。如果他们与包括政府在内的其他组织签订协议,或从外部来源筹集资金,他们这样做的条件是确保其成员的民主控制并保持其合作关系自治.

第五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

合作社为其成员、当选代表、,经理s、 和雇员这样他们才能有效地促进合作社的发展。他们通知公众--特别是年轻人以及意见领袖们——关于合作的性质和好处。

第六条原则: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

合作社通过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机构共同努力,最有效地为其成员服务,并加强合作社运动。

第七条原则:关心社区

合作社在关注会员需求的同时,致力于可持续发展通过其成员接受的政策对其社区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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