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三迤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彩云网评 >> 理通三迤 >> 正文
理通三迤】以党纪为戒尺”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8:34:24  来源:云南网

作者:张晓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标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党纪为戒尺”,用戒尺之声警醒未来,以戒尺为度,行稳致远。

  以戒尺”之身示其要义。戒尺是古时教师矫正不良学习行为的利器,屹然不动维护着课堂秩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戒尺”之度衡量言行。党纪是一把约束党员干部言行的“戒尺”,《条例》细化了处分规定,使全体党员干部在进行自我对照时,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和标准。在学习中,党员干部要身到眼到心到,坚持学原文、悟原理,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内容,真正学实、学深、学透,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升华思想认识、锤炼党性修养。在行动中,要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对照《条例》“省言行、正己身”,做到 “令则行,禁则止”,将党规党纪的约束转化为自身的内在自觉,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戒尺”之响警醒未来。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戒尺的声音除了警醒作用之外,还是对学生的另一种关爱和教导,党纪于党员干部而言亦如此。戒尺让人懂得敬畏,党员干部亦要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越是身边的典型案例越能直击心灵,具有更强的冲击力、感染力和共情力,因此,除了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外,党员干部更要经常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用身边事”警醒自己,用案中人”点醒自己,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时刻用心中无形的戒尺提醒自己,戒心戒行,让戒尺之声永留心间,做行稳致远”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责任编辑:许芸翡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国际比较项目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号®yunnan.cn 2003年8月起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