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龙井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辅警34名。
岗位设置:
文职辅警岗位9名。其中:警务保障室财务管理岗位1名、警务保障岗位1名;监所医疗保健岗位2名;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计算机编程岗位2名;政治工作室心理咨询岗位1名、多媒体制作岗位1名、宣传报道岗位1名。
派出所勤务辅警岗位25名。
详见“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至2004年9月16日之前出生的),延边州户籍。
3、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外观无影响面容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5、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极端访记录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在龙井市公安局门卫室(龙井市龙和路777号)报名。需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网上报名:9月23日15时之前,将“报名要求”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以名字加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ljsgajzg@163.com邮箱,原始报名材料在体能测试时上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具有优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要求填写《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除签字手写外,其他内容须打字填写,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英寸(2.5CM×3.5CM)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报名表》电子版和电子版证明彩色照片在报名前发送至ljsgajzg@163.com“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5.打印《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签字,报名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