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93人)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全省法院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地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各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长春地区两级法院文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各院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2020年长春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条件【人工查询你是否符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5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榆树、农安、德惠、公主岭法院的,原则上为当地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职位的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1中规定的条件为准,除特殊说明外,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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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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