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800人)
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0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选调90名;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1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1. 定向选调对象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 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的选调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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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