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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市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100人)

2019-10-29 13:32:21|来源:上海理工大学就业网

原标题:上海市2020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20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集中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0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5所“双一流”高校(不限学科专业)、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和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不限学科专业)集中选调1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机关职位和部分区级机关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双一流”高校(不限学科专业)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校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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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d5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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