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春南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人员管理和待遇
2019年长春南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已经发布,中公教育小编为您整理了2019年长春南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人员管理和待遇,仅供考生学习参考。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1、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与南关区就业服务局签订《长春市公益岗位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要遵守《长春市南关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若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
3、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月享受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注:本文来源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标题“南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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